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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星期天早上老公去打籃球,很不幸的踩到別人的腳之後倒地,聽說有十年沒有這麼嚴重的扭傷了吧右腳整個腫的跟麵龜一樣,看起來相當慘。下午去國術館包了一下(太腫了不能喬…),經過一夜休養之後並沒有比較好,於是今天請假在家裡躺了一天。

    傍晚我回家接他的時候發現,明天上班好像不太樂觀,於是我們決定先回媽媽家吃飯,然後去看西醫開醫生証明好了

    街上的骨科醫生說,因為去國術館包了那一包,減緩了消腫的速度,所以不可以再包了喔!應該要讓腳高於心臟30公分,然後偶爾泡一下腳(用冷水 XD),大概還要4~5天才可以走路吧

    為了避免回3-9之後太麻煩媽媽(或老公餓死在三樓),於是我當下決定,即日起我們搬回媽媽家睡吧!(剛好小姑這幾天去台南受訓,我們可以睡一樓原本的房間)

    所以把老公送回媽媽家之後,我回家洗澡收東西……搬了枕頭、筆電、小被子、老公的換洗衣服、盥洗用品、保養品、我上班的東西。身為一個孕婦,收這些東西還挺累的呢……回媽媽家之後游小屁又跟我聊天聊到十一點後來我受不了把電視關掉之後,游小屁就生氣亂哭一通之後認命睡著。一定要哭到睡著就對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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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essewolf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